一、适用范围及收费条件
1、收费说明:基于农交云平台向用户提供了信息资源展示、资产交易竞价等软件服务,平台将收取相应软件服务费。
2、适用范围:自本规则生效日起,按照标的物发布时间计算,发布时间在生效日后的,适用本规则。
3、收费条件:以系统成交为准,竞价标的通过系统网络交易竞价成交,竞得人即应按照本规则向农交云平台支付软件服务费,包含系统成交后竞得人出现悔拍的情形。
4、不收费的情形:因农交云平台导致的系统交易失败的情形,包含因农交云平台导致的流标、撤回、中止。
二、软件服务费收费标准
交易机构在平台发布的标的被用户竞价成功的,相应标的竞得人将按照如下收费标准向平台支付软件服务费。
收费对象 | 系统成交价(人民币) | 统一收费标准 | 标准说明 |
竞得人 | 不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 (含1000万元) | 系统成交价金额的0.9% | 说明:0.9%-0.5%为系统成交金额的区间统一收费标准,即不超过1000万元(含)的部分为0.9%,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为0.5%,单第上限为200万元。 |
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 | 系统成交价金额的0.5% |
三、缴费方式
1、成交款支付:标的竞价成交后,竞得人按照约定支付软件服务费、交易服务费及相关成交款后即可联系交易发起方(或委托人)办理交割手续。
2、缴纳期限:软件服务费缴纳期限为成交之日起7日内,竞得人逾期未全额缴纳的,平台可依法对其进行追缴或采取其他适当措施。
3、软件服务费发票:竞得人可在支付软件服务费成功后申请开具发票,如有发票相关疑问请联系农交云张女士134560339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