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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瓯海区瞿溪街道雄溪街1-9号(五间三层)房屋租赁权协议转让公告
2023-09-19 瓯海农村产权服务中心

现受委托对温州市瓯海区瞿溪街道雄溪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持有的雄溪街1-9号(五间三层)房屋租赁权通过瓯海区农村产权服务中心协议转让,并在瓯海区农村产权服务中心在相关网站公开发布公告信息。

 

一、本次协议转让的基本情况

详情见下表:

序号

标的

面积约(㎡)

租期

租金协议价

履约保证金

1

瞿溪街道雄溪街1-9号(五间三层)房屋临时出租

750

半年

6万元

1万元

*注: 1、标的物以现场实物现状为准。

2、租金一次付清,此租金价格为不含税价,如需开具增值税发票,由承租人承担税点。履约保证金待租赁期满,由村委会根据实际情况无息退还。

3、此标的无免租期

为配合西部道路网改造提升工程—瞿雄路路面,施工单位浙江正立高科建设有限公司需要办公场所。现雄溪村雄溪街1-9号(五间三层)该处闲置中,为了增加村集体收入,经村两委班子讨论商议,将该处房屋出租给浙江正立高科建设有限公司临时办公用。本次交易报请街道批准备案后,经由瓯海区农村产权服务中心以协议租赁的方式组织公开交易并进行备案。

二、租赁相关事项说明

1、租赁房产无产权证,租赁期间,能否办理相关营业证照、消防审批等风险及责任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2、租赁期间,租赁物业水、电等报装及相关费用由承租人自行解决;牵涉到的水、电、通讯、物业管理费和相关部门管理费用等一切经营费用以及租赁使用期间的日常维修、维护、保养费用,租赁税等一切税、费均由承租人承担并自行结算(含出租人因租赁关系需向税务等有关部门缴纳的一切税费)。

3、承租人在装修、租赁期间的生产安全、人身财产安全、消防安全、防盗防事故等一切安全责任由承租人自负,同时承租人必须严格爱护公共设施,不得对周围的环境造成任何污染。

三、转让方式

本次转让需在公告发布后5个工作日,经瓯海区农村产权服务中心进行合规性确认后方能签署交易确认书,承租人在签署交易确认书后3个工作日内向指定账户全额缴纳租金、服务费及履约保证金。(备注:雄溪街1-9号项目

账户名称:温州市瓯海区农村产权服务有限公司  

账号:201000319007567000001  

开户行:浙江温州瓯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区府支行繁荣分理处

 

四、其他约定

对此份公告有异议的可以直接联系

瓯海区农村产权服务中心监督电话:0577-86673176

 

 

瓯海区农村产权服务中心

2023年9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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